鑫诺律师事务所-【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】
产品详情
876 字鑫诺律师事务所依据《律师法》,为客户提供下列服务:
(一)接受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,担任法律顾问(二)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(三)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、被告.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,担任辩护人,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;
(四)接受委托,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;
(五)接受委托,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;
(六)接受委托,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;
(七)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。
根据《律师法》,鑫诺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没有地域限制。为方便客户,鑫诺除北京外,已在全国设有13家分所;设立纽约、洛杉矶、布达佩斯、大阪境外分所,并与全球多家法律服务机构建立业务合作关系。
长沙分所: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盈安大厦三层;
深圳分所:广东省深圳市南海大道3003阳光华艺大厦A座11B;
太原分所: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66号华夏广场12层北侧1201;
重庆分所:重庆市渝北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66号东电大厦2层;
长春分所: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7251号大厦一层、五层;
武汉分所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家棚街宸胜国际中心3601;
南京分所: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78号汇智城D座15层;
西安分所: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浐灞大道商务中心三期外事大厦12层1204室;
郑州分所: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路33号美盛中心705室;
济南分所: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茂岭山路2号普利商务中心16层;
昆明分所:云南省昆明市前兴路万达广场8幢南塔第43层4305-4306A房;
潍坊分所: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健康东街13600号世博国际商务大厦1615室;
海口分所: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东路4号华润大厦C座36层;
纽约分所:美国纽约州纽约市公园大道南401号1010室;
洛杉矶分所: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市东南街2108号;
布达佩斯分所:匈牙利布达佩斯1185弗拉特尔·洛朗街5号1门;
大阪办分所:日本大阪市住之江区粉浜3丁目2-15。
如需确认具体规格、货期与报价,欢迎联系: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13234882000,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6层。我们将根据实际需求提供选型建议与供货方案,具体参数以实物为准。